8月16日晚间黄金期货配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发布了官方声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奇信事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务所充分尊重并诚恳接受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
对于此次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天职国际深感惭愧、痛心和自责。对受此次事件影响的客户及合作伙伴深表歉意。
天职国际今日公众号文章
证监会官网最新挂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天职国际在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另外,天职国际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综合以上,证监会对天职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367.92万元,处以共2339.62万元罚款,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天职国际在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经另案查明,奇信股份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利润总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天职国际为奇信股份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审计业务收入合计3,679,245.28元(税后)。天职国际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职国际在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未能恰当实施风险识别与评估程序。例如:审计底稿中未见在财务报表层次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程序,也未见根据职业判断确定识别出的风险是否为特别风险的审计程序。未基于收入确认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开展相关审计程序。认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等均存在舞弊风险,但却未将其作为特别风险。
二是货币资金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例如:虚假记载未实际执行的现场获取银行对账单等审计程序,对获取的对账单中流水信息、印鉴、格式等方面存在的大量明显异常未予应有的关注。对公司开立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的银行存款函证存在回函寄件人为公司人员、回函快递单寄件单位和地址均为空白等异常情况,未保持职业怀疑。大额资金流水检查在抽样规模、检查内容等方面均不能满足应收账款的审计要求,无法为应收账款审计提供充分的证据。
三是应付票据实质性程序存在缺陷。例如:对奇信股份与无业务往来的公司之间存在的大额、频繁开具商业汇票的情况、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应付款项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减少时在贷方负数进行核算、部分样本凭证中银行回单存在明显异常等情况,未保持职业怀疑。
四是执行工程成本的审计程序存在缺陷。例如:奇信股份通过其开发的“工程管理系统”录入并管控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但天职国际未充分了解相关工程项目管理情况,未对“工程管理系统”进行相关IT审计,以致未发现公司存在大量毛利率较低的内部承包项目,实际毛利率情况与公司披露严重不符。对奇信股份高速增长的劳务费支出、直接人工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结构差异较大等异常情况,未保持职业怀疑。未按照《存货监盘计划》拟定的监盘范围实施存货监盘。
天职国际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
2022年1月,深圳证监局向天职国际送达了《监督检查通知书》,调取奇信股份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接到通知后,天职国际深圳分所的相关人员对奇信股份相关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伪造、篡改、毁损。天职国际将前述底稿提交监管部门,同时对底稿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虚假保证。伪造、篡改、毁损行为主要包括:篡改重要性水平及各类细节测试的抽样、函证标准,删除、修改询证函记录,伪造未实际执行的审计程序,删除、修改对大额资金收付款检查中的抽凭记录,删除审计工作底稿中流于形式的审计说明等。
证监会认为,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分所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等承担法律责任。天职国际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所述违法行为,并且情节严重。
天职国际官网显示,该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咨询服务、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该所有专业人员80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200余人,拥有30多家中央企业集团年审客户黄金期货配资,近300家上市公司客户。目前沪深北三大交易所由天职国际执业的在会IPO项目共有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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